赞助合作的项目
一、 赞助二万伍仟元人民币可获以下回报(所有项目均未含税):
1、 展位一个;
2、 邀请赞助方单位领导一名参与成为“秋茶评比活动”或“优质月饼馅料评比活动”的嘉宾或评委;
3、 展会现场的舞台背景画广告位打上赞助方的标志。
二、 赞助伍万元人民币可获以下回报(所有项目均未含税):
1、 展位二个;
2、 邀请赞助方单位领导二名参与成为“秋茶评比活动”或“优质月饼馅料评比活动”的嘉宾或评委;
3、 展会现场的舞台背景画广告位打上赞助方为协办单位;
4、 “2008’第二届佛山中秋文化节”协办单位的冠名权;并可用于赞助方投放的宣传品中,使用期为一年;
5、 在报刊和电视等媒体上投放广告时,附上赞助方的介绍和推广内容;
6、 在“佛山市会展门户网站:www.efair.org.cn”上设“2008’第三届佛山中秋文化节”专页,宣传栏目上打上赞助方参与的内容和项目。
三、 赞助八万元人民币可获以下回报(所有项目均未含税):
1、 展位四个;
2、 邀请赞助方单位领导三名参与成为“秋茶评比活动”或“优质月饼馅料评比活动”的嘉宾或评委;
3、 展会现场的舞台背景画广告位打上赞助方为协办单位;
4、 “2008’第二届佛山中秋文化节”协办单位的冠名权;并可用于赞助方投放的宣传品中,使用期为一年;
5、 在报刊和电视等媒体上投放广告时,附上赞助方的介绍和推广内容;
6、 在“佛山市会展门户网站:www.efair.org.cn”上设“2008’第三届佛山中秋文化节”专页,宣传栏目上打上赞助方参与的内容和项目;
7、 “2008’第三届佛山中秋文化节”指定用品的冠名权;
8、 组织佛山日报、珠江时报、珠江商报记者对赞助方企业进行采访报道。
四、 赞助十万元人民币可获以下回报(所有项目均未含税):
1、 展位六个;
2、 邀请赞助方单位领导四名参与成为“秋茶评比活动”或“优质月饼馅料评比活动”的嘉宾或评委;
3、 展会现场的舞台背景画广告位打上赞助方为协办单位;
4、 “2008’第二届佛山中秋文化节”协办单位的冠名权;并可用于赞助方投放的宣传品中,使用期为一年;
5、 在报刊和电视等媒体上投放广告时,附上赞助方的介绍和推广内容;
6、 在“佛山市会展门户网站:www.efair.org.cn”上设“2008’第三届佛山中秋文化节”专页,宣传栏目上打上赞助方参与的内容和项目;
7、 “2008’第三届佛山中秋文化节”指定用品的冠名权;
8、 组织佛山日报、珠江时报、珠江商报记者采访对赞助方企业进行采访报道;
9、 赞助方某一产品获中秋文化节组委会推荐为“中秋节绿色健康食品”。
五、文化节指定产品/品牌
有较高知名度的产品/品牌可作为文化节的指定产品,赞助费具体商定。
赞助回报:
1、 作为2008’佛山中秋文化节的协办单位,对外宣传推广;
2、 作为文化节的指定产品/品牌冠名单位;
3、 单位领导出席开幕式、颁奖仪式等活动;
其他回报具体商定。
六、其他专题赞助另议。
联系单位:2008’佛山中秋文化节组委会 传真:0757-83284333
参展、赞助:13302803237 陈先生 82337866郑生
网站:会展商机网 WWW.EFAIR.ORG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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